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包铁职院办发﹝2018﹞19 号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系(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进一步维护好学院安全稳定环境,经学院研究同意,现将《包头
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部门结合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8 年 12 月 14 日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内教校安函〔2018〕45 号)的统一部署,学院
决定在全校开展为期 3 年(2018-2020)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
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
神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四个意识”, 强化责任担当, 牢记职责使命,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
力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
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校师生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提高广
大师生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全校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
感,切实保证学院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
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全面改善,广
大教职员工、学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主
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学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统筹协调。
四、重点工作
(一)侵占学院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强占学院土地、强揽工程、
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三)在学院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
卖强买的黑恶势力。
(四)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干扰教学秩序、阻塞交通、损坏
学院财物、威胁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
(五)干扰学院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威胁师生安全的
“校霸”、“村霸”、“地痞”和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六)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危害学院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
访的黑恶势力。
(七)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行为。
(九)学院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
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黑恶势力。
(十)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工作措施
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 3 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
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一)丰富学生安全教育形式,夯实校园安全基础。切实加
强“安全讲座、主题班会、安全征文”等传统形式的安全教育。
加强安全实践教育,结合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以实践演练来提高
师生的安全素养,真正让师生员工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以及逃
生等最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任务,积
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及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内部防控体
系。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
度,进一步加强“铁院 110”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三)广泛发动,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信
息平台、电子屏幕、标语、横幅、宣传栏、校园广播等传统媒体
和“学院新媒体” 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员工、
学生家长等参与学院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
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四)加强与驻地政府执法部门联系,建立校地联动机制。
加强与驻地综治、公安、城管、食药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大对
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措施和密度,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全校各部门加强对本
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
本部门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教职员
工大会进行专题部署,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并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
工作措施。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内部排查,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
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形成工作合力。全校各部门要按照职能责任和“谁主
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加强协调配合,结合本部门的实际,
主动承担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要开展好校内涉
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及时报送相关线索,确保工作开展不留死
角。积极鼓励师生员工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
罪活动线索,形成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的洪流,给黑
恶势力强烈的震慑与打击。
(三)及时报送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各部
门要确定专职信息员,指定专人负责,将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涉黑
涉恶线索及时向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综合科,电话:5253312),主动配合有关部
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对专项斗争领导不力,措施不硬、工作落
后的部门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各部门按照此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于 12 月 19 日前报学院保卫处,同时将工作情况及排查问题于每
月 19 日之前上报,经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汇总后上报包头市、自治区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