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二、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办公场地。入驻企业孵化期为二年,免收租金。孵化期满后,确需继续使用孵化基地,需提前30天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延长孵化最长一年,期间免收租金;
三、大学生创业企业驻园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对经孵化基地项目评审委员会评估,属于重点扶持的创业带头人和,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适当延长入驻时间。
四、指导和协助入驻企业办理各类证照,落实有关和优惠政策。
五、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和辅导、项目评估、完善商业计划,提供项目推荐申报、投信息、管理咨询、日常援助、财务和税务等代理服务。
六、帮助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申请财政性科技经费等各类专项资金。
七、提供产品市场拓展服务,组织企业参加有关学术、技术交流和技术贸易市场信息及产品信息发布等方面的会议和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协助企业建立生产基地。